
刑事案件结案是不是就结束了
刑事案件结案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全结束,结案通常指的是案件已经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并做出了判决或裁定,结案后可能还有上诉、执行等后续程序,同时案件也可能会有进一步的审查或复查,结案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非最终结束。
刑事案件结案是不是就结束了
刑事案件结案,并不意味着整个案件就此完全结束。
1.在刑事案件决裁下达之后,仅仅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若被告人对裁决结果不满并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认为判决存在不当之处而提起抗议,那么该案件就需要被归档至二审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审理。这种情况下,案件显然并未真正“结案”。
2.即使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且各方均未提出上诉或抗议,仍有可能因为新的犯罪实情被发现,或者原判所依据的证据被证明不足以支撑判决,而触发再审程序。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刑事案件判完就等于结案。只有当判决书正式生效,且经过一定的时间考验,未出现上述上诉、抗议或再审的情况,我们才能较为稳妥地认为该案件在此阶段已经告一段落。
刑事案件结案后还能上诉吗
上海律师网提醒,刑事案件结案后,是否还能上诉,取决于多个因素。
1.如果案件已经经过二审并作出终审判决,那么通常就不能再提起上诉了。
2.在特殊情况下,如原判所依据的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或者审判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等问题,可能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寻求救济。
3.对于一审案件来说,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判决存在不当之处,也可以依法提起抗诉,从而引发二审程序。
因此,在刑事案件结案后,是否还能上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4.如果未能按时缴纳法院所判决的罚款,可能会对上诉权利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原本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情况下,若未能按期交纳罚款,法院可能会将缓刑更改为实刑。
因此,在刑事案件结案后,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法院的判决和罚款要求,以免对自己的上诉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刑事案件结案后律师能会见吗
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律师仍然有权会见当事人。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一权利不仅适用于审判阶段,也适用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因此,即使刑事案件已经结案并生效,律师仍然有权会见当事人以了解其近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2.如果其他类型的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审查通过后,同样具备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见面和交流的权力。
这一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
3.在实际操作中,律师需要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申请,并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公安机关在收到请求后,应当在四十八个小时内安排好会面的具体事宜。
因此,在刑事案件结案后,如果当事人需要律师的帮助和会见,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安排会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