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猥亵案女方谅解后能否撤案 关键法律解析
关于强制猥亵案中女方谅解后是否能撤案的问题,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谅解并不能直接决定案件的撤销,案件处理需依法进行,即使女方表示谅解,公安机关仍有责任调查取证,检察院也会审查起诉,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取得谅解也不能撤案,能否撤案取决于法律程序和案件具体情况。强制猥亵罪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司法实践中对其处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即便女方出具谅解书,案件能否撤案仍需满足法定条件,而非单纯依赖受害方意愿。湖北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强制猥亵罪”的相关问题。
强制猥亵罪女方谅解能撤案吗?
不能直接撤案。
强制猥亵罪属于公诉案件,其撤案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
女方谅解仅是量刑时的酌定从轻情节,不影响案件立案后的司法程序推进。例如,若案件已进入侦查或起诉阶段,司法机关需依法审查犯罪事实与证据,而非因谅解直接终止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终止审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制猥亵罪中女方谅解对量刑有何影响?
女方谅解是量刑时的从轻处罚情节,但需结合犯罪情节综合判定。
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在量刑时会考量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若犯罪情节较轻(如未使用暴力、未造成身体伤害),且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谅解书可能促使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例如将基准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降至三年左右,或适用缓刑。
但若存在聚众、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等加重情节,谅解书仅能作为酌情从轻因素,难以大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十一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赔偿不足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应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犯罪人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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