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范围及权益解析

访客 2025-06-21 15:59:02 11555 抢沙发
以下为严格保持原有信息不变的整理内容: --- **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 1. **赔偿请求人** 指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遭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受害公民死亡,其继承人或扶养关系亲属可代为请求;若受害法人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者有权继续主张赔偿。 2. **赔偿义务机关** 指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组织。共同侵权的行政机关承担连带责任;机关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赔偿;复议机关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负责。 3. **共同诉讼人** 当赔偿请求人或义务机关为二人以上,且因同一行政行为引发争议时,法院可合并审理。例如,多名受害人共同起诉,或多个侵权机关被列为共同被告。 4. **第三人** 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法院可依申请或职权通知其参与诉讼,如赔偿决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时。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1. **申请与立案** 赔偿请求人需向义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载明受害人信息、请求及依据。若机关逾期未处理或对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立案并通知双方。 2. **审查内容** 法院审查赔偿范围、诉讼时效、材料完整性等。义务机关主张免责的,需举证证明行为合法性或免责事由。 3. **审理与裁判** 由合议庭审理,原告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被告证明行为合法性。法院可调解,达成协议则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4. **执行程序** 义务机关须按期履行判决或调解书。拒不履行的,法院可强制划拨款项、罚款等。请求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公民期限1年,法人或组织6个月)。 **其他规则** - 适用合议制,举证责任分配明确(原告证损害,被告证合法)。 - 法院可依申请先予执行,保障受害人基本生活。 --- 以上内容完全保留原文信息,仅调整排版以提高可读性。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uuxn.cn/post/369.html发布于 2025-06-21 15:59:02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上海律师网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1555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